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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第二中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索引号:3101184003-303001-2024-002    发布日期:2024-02-23    来源: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作者:青浦第二中学

为加强学校管理,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健康的穿着心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上海市青浦区第二中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一、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整洁、大方、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

二、发型基本标准:

1.男生发型:男生不留长发,额发不过眉,颈发不超领,鬓发不遮耳,鬓角不能过耳中部,不烫发,不染发,不留胡须。

2.女生发型:头发整齐清洁,不烫发,不染发,不散发披肩。

三、着装基本要求:

1.升旗仪式、重大集体活动,学生必须统一穿着校服。开襟衣服必须拉(扣)至胸前。

2.不穿背心、吊带衫、无袖衫、超短裤、低腰裤、超短裙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奇装异服。女生穿裙子必须过膝。

3.不准在宿舍外的其他场所穿拖鞋,女生不穿高跟鞋。

4.晚自修、选修课着装、发型基本标准不变。

四、其他:

1.不佩戴各种饰物(耳环、项链、手链、戒指等),不化妆,不打耳洞。

2.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学生上学用书包。不允许以时装包、购物袋替代书包。

4.平时统一穿着校服,进出校门主动接受学校检查。

五、管理措施:

1.每班团小组长兼任班级仪容仪表监督员。班主任定期对本班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检查、监督。

2.发型不符合要求者,限期整改;严重违规者,须需家长配合教育,停课整改达标后方可入校。违规后不及时整改二次以上者,则取消其享受推优、评优资格等奖励及助学待遇。

3.违反规定且不服规劝者,可以处警告处分。

4.检查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及班主任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上海市青浦区第二中学

2023年8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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