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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校长直荐生”青浦高级中学实施方案
索引号:3101182001-301002-2012-007    发布日期:2012-12-25    来源:青浦高级中学    作者: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

【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在籍高中毕业生,均可被推荐:
1.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高中阶段学业成绩优秀;
2.学科特长明显,身心健康,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推荐流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由以下方式推荐:
1.学生自愿报名;
2.在成绩排序的基础上综合考核,认真遴选,推荐出“校长直荐生”名单;
3.公示。

说明:
(1)学业成绩优秀(主要参照高三4次考试以2:2:3:3占比算总分及排序;大三门、科目组排序)。
(2)同等条件下,热衷社会公益、班级事务,积极参加学校及区级以上的文体活动、各类竞赛获奖等情况者优先。
(3)“中学校长直荐”报名资格只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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