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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毓秀学校校长岗位职责
索引号:3101185007-105000-2009-023    发布日期:2009-12-31    来源:毓秀学校    作者:上海市青浦区毓秀学校
一、主持学校行政工作,保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办学,民主治校,团结、依靠教职工,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社会需求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着眼长远发展,集中教职工集体智慧,制订并实施好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检查和总结,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督查。
三、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机构,选任各层次的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四、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实验和改革方案,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安全工作,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健康和人身安全。
六、领导和组织教育科研工作。根据学发展规划,作出教育科学研究和管理的宏观决策;参与主课题研究;保证必要的科研经费;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七、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正确处理“五育”关系,保证各方面工作确有成效地开展。
八、领导总务工作。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抓好后勤服务工作,关心教师生活,保护师生健康,严格校产和财产管理,搞好校园优美工程,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的福利。
九、努力争取社会支持,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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