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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浦幼儿园2015学年招生通告
索引号:3101188005-301002000-2015-001    发布日期:2015-05-06    来源:    作者:

根据青浦区教育局相关规定,2015学年度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开始了,现将新青浦幼儿园2015年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l  收费标准

我园以市二级幼儿园的相关文件及标准按月收取保育教育费:175//月。

l  招生对象、名额、学区范围、招生时间

招生对象、名额:本学区范围内出生于2011.9.1——2012.8.31的小班年龄段幼儿:75

学区范围:青安路以东,外青松公路以西,上达河以南,公园路以北

    招生时间:2015530日、31日(9:0015:30

l  招生范围     

    201191日至20128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智力有障碍的幼儿、听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青浦实验幼儿园特教班报名登记。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5430日之前办理的)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2、户口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54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54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

5、父母持有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幼儿,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注:根据以上招生条件依次满足入园条件需求;请家长错时来园办理登记手续,以免拥挤)

l  报名地点 新青浦幼儿园底楼大厅(外青松公路604839号新青浦花苑二期内)

l  报名时所需材料(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

1、本地户籍:幼儿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原件。

2、外地户籍:

1)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临时居住证等有效原件。

2)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120积分证明(区人保局)以及本区域内居住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社区事务中心出具)。

l  温馨提示

在规定的时间内,请家长们带领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前来报名登记,并照看好宝宝的安全;同时请家长朋友们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文明谦让,做幼儿的好榜样。

咨询电话:69718219(肖老师)   69718400  

          新青浦幼儿园

          201555

注:61314日发放录取通知书(以幼儿园电话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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