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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学年庆华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05-06    来源:    作者: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学前教育入园工作的原则精神和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及便民利民、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依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坚持招生工作制度。尽力满足学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努力做好2015学年学区内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按区教育局托幼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  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率先保证在学区内3——6岁幼儿入园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3岁前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将通过“区早教服务指导中心”及“早教指导站”提供不同形式的服务与指导。

3.  严格控制班级数和班额数。

    招生人数根据《青浦区2015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的规定,在学额未达标的前提下,可适度扩大社会公开的自主招生范围。

4.  关于残疾幼儿的入园

对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儿童,根据残疾类别不随意拒绝其入园。

5、 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

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分值、持有本学区房产证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安排。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

(二)招生条件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2、户口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

4、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

5、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幼儿,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

6、符合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对象。

    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合法居住,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三年和持《灵活就业证明》满二年,且子女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条件依次录取。

(备注:①根据招生规模与实际情况按以上招生条件依次招生。②在满足前5条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尚有空余学额的,我园可适度自主扩大招生范围,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同意,方可实施。)

(三)关于港、澳、台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居住于本学区范围内并愿意在本学区入园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2、法定监护人已在本学区范围内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入园,可凭房产证参照本区适龄幼儿登记入园或上海市外籍适龄幼儿入园相关要求入园。

四、招生人数及收费标准

1.  本园共招收 3个小班,共计75名幼儿。

2.   收费标准:以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根据市文件指导意见拟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管理费:每人 175元/月,伙食费:8元/天,其他每学期代办费用:生活用品35元,课程配套100元,课外活动费100元。

五、招生所属区域

    东大盈港以东、青安路以西、盈港路以南、公园路以北。

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  5月4日制定招生方案,并上报教育局备案。

2.  5月6日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入园有关原则、范围、对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报名的要求和日期等。

3.  5月30日、5月31日、6月6日招生登记。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

4.  6月10日上报“新生报名情况汇总”。

5、 6月13、14日发放入园通知书。

5.  如学额未满,8月15日——8月25日为自主招生登记时间,(先登记摸底的方法)。

七、关于补充入园

1.  坚持“统筹安排,区内调配”的原则,严禁超学额插班。

2.  转园或补充入园条件:学区范围内出生于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报名登记时间与报名所需材料同前)。其中已在各镇幼儿园就读,须属本区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且法定监护人持有上述街道房产证。

八、招生工作的其他事项

1.  幼儿园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并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

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59728420  联系人:徐老师  

2.  对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开展招生工作培训,帮助他们熟练掌握招生政策、法规,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登记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3.  与妇幼保健所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家长带好接种证以及本园入园通知书携幼儿前往区妇幼保健所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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