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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华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度
索引号:3101188001-01-2017-0000    发布日期:2009-08-28    来源: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作者:庆华幼儿园
一、 根据区托幼办有关指示精神,进行摸底调查。
范围:浦仓路以西(除怡田小区)、东大盈港以东、公园路以北、盈港路以南。
途径:街道居委会,派出所查户口。
对象:托小班幼儿的出生年月,户口性质(城区、乡镇、外地、其他),有效证件(房产证、购房合同、租借、其它)。
二、 根据地块进行分类、统计报送教育局托幼办。
三、 根据托幼办划分的范围、条件及具体日期进行招生。
1 张贴公示(小区大门口、公共场所等)。
2 招生(凭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接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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