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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东方中学2013年招生计划
索引号:3101181002-301002-2013-002    发布日期:2013-05-08    来源:东方中学    作者:上海市青浦区东方中学
 

青浦区东方中学2013年招生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青浦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区教育局初中招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特制订我校招生计划。

一、指导思想

1、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青浦区关于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

2、有利于构建和谐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促进学校 “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将学校“优化内涵要素,构建绿色教育”的发展理念,转化为具体的招生、教学行为。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积极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张贴招生告示、网上公示学校资源配置状况及招生计划、用告知书的形式通知每位被录取的新生等。

2、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习领会有关精神的同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认真制订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

3、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不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或测试方式招收新生;不以任何名义举办学科类实验班招收择校生并另行收费。

4、严格按计划数招收新生,不超额招生,也不拒收学区内的适龄学生。因城区扩大、行政区划调整及拆迁等因素需要调剂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合和支持。

三、招生计划数:

根据校舍、师资等情况,确定我校2013年秋季招初中预备年级新生7个班,每班不超过40人,共计280人。

四、招生日程:

15月、6月公示招生入学工作原则、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案。

2617填写“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

3625新生入学报名。

4810领取小学毕业生材料。

5810—15日编制7个平行班

682930日公示编班情况,政训。

7831领书、开学典礼

891正常上课。

 

东方中学教导处

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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