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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逸夫小学2011学年一年级招生方案
索引号:3101180004-301002-2017-0000    发布日期:2011-06-22    来源: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作者:逸夫小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本校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制度和运行机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信息公开原则,建立学校资源配置状况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学校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在满足本校区每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的同时,适当招收努力使本校招生入学工作成为“领导放心、人民高兴”的阳光工程。
    二、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月铭
副组长:程  芳
组  员:王丽芳   陶培良   陆羽奇    张亚芳  秦英    
    三、招生原则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
 2、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本校学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学。
 3、不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或测试方式招收新生,根据报名的实际人数随机分班。
 4、实施“小班化教育”。
    四、入学年龄段
     入学年龄为6足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
    五、本校学区
    城中北路以西(含世纪联华、海隆之星公寓)、青赵路以北、胜利路以东(含青浦客运站、民乐佳园)、毛河泾河以南。
    六、具体安排
1、4月30日  为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
2、6月8-9 日  核对本学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学籍材料。
3、6月17日  向学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新生)发放“入学告知书”。
4、6月25日  学校办理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手续。
5、8月15日  公布并发放开学通知。
6、8月30日  学校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七、保障机制
     本校的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方案制定、学区划分以及整个招生入学工作的协调管理。由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并有专人负责配合做好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同时,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健全招生和学籍管理制度,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确保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逸夫小学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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