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教育 > 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      

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
当前位置: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中学基础教育信息公开 > 青浦区东方中学学生休学、复学办法
青浦区东方中学学生休学、复学办法
索引号:3101181002-303002-2009-001    发布日期:2009-06-27    来源:东方中学    作者:上海市青浦区东方中学
1、因病不能正常上学达两个月以上的学生家长,应该及时向学校教导处提出休学书面申请。(附原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写明学生情况(附材料)。
2、家长到学校填写休学申请表
3、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及材料给于批复
4、经批复的学生家长于下学期开学前一星期到学校教导处提出复学书面申请。写明学生情况和要求就读的年级。
 
 
东方中学教导处
版权所有: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技术支持:青浦教育信息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301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