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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盈学校关于困难家庭学生教育救助的实施办法(试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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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盈学校关于困难家庭学生教育救助的实施办法(试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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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9-14
来源:大盈学校
作者:上海市青浦区大盈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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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学生、家长和班主任: 为帮助本校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帮困助学办法: 一、助学对象: 凡在大盈学校就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 1、在本社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学生 2、由本社区社会保障事务中心认定的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监护人患大病重病、精神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的学生 4、父母双亡的学生,残疾学生 5、学业比较优秀的学生 二、助学内容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 1、上述各类助学对象中未能享受本市民政部门统一发放助学券所含助学待遇的,每生每学期补助300至750元助学金不等。 2、上述各类助学对象未享受双和基金、青萃奖助学金的,每生在年末补助200元生活费 三、申办方式 上述各类助学对象,凭有关证明、户口簿到各村(居)委填写《大盈学校困难家庭学生教育救助申请表》;由各村(居)委汇总并出具意见后交大盈学校政教处;经学校帮困领导小组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统一报香花桥街道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审核;最后上报区教育奖励基金会。 四、申办时限 助学对象均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申请手续。 五、资金渠道 1、助学券:由香花桥街道民生基金列支。 2、双和基金、青萃奖助学金:由区教育奖励基金会列支。 大盈学校政教处 20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