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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录取”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发布日期:2012-04-23    来源:考试服务中心    作者:上海市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2012年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录取”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2012年本市高中学校“提前录取”预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经初中学校推荐或考生自荐、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于5月13日至15日进行志愿填报。具体操作如下:
一、初中学校根据本校公示的“提前录取”操作办法,组织推荐或自荐。获得资格的“提前录取”考生名单应在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学生方可填报提前批志愿。参加自荐的返沪应届初中毕业生名单经区县中招办审核后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未进入资格库的考生不具备网上填报志愿资格。
二、获得高中提前录取“推荐生”和“自荐生”资格的考生可依据中考网上报名的密码或本人身份号码进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跨区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的考生登记号为原就读学校的考生登记号。考生进入系统后,请首先修改个人密码,并将密码保存至6月13日。密码必须由本人保管,不得告诉他人,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参加高中学校“提前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段内(5月13日9:00至15日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网填报志愿。
考生进入2012年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录取”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主页面后,应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和各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在正确操作完成志愿填报后,页面上会显示所填报的志愿学校,确认后说明志愿填报成功。
四、“提前录取”考生志愿填报成功后,可以在填报志愿时间段内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修改所填报的志愿。如未修改,则系统默认所填志愿;如若修改,在规定期限内,以最后一次修改的志愿为准。5月15日16:00以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撤消志愿或补报志愿。
五、“推荐生”可选择填报两个志愿,预录取工作按第一、第二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推荐生”可于6月1日9:00至2日16: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查询第一、第二志愿的预录取结果。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可于6月3日9:00至4日16:00上网填报征求志愿(要求同上),如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6月4日16:00前)不填报征求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自荐生”可选择填报两个志愿,志愿不分先后,由招生学校根据填报志愿情况自主确定面试及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必须在5月26日至29日的时间段内(具体签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与一所招生学校现场进行网上签约,签约时由考生本人和家长至招生学校,一旦输入填报志愿的密码即表示签约成功,预录取以网上签约为准。
七、6月13日市教育考试院公示高中学校“提前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
八、所有“提前录取”的预录取考生均须参加2012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并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学校“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九、2012年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录取”主要工作日程请参见“上海招考热线”中招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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