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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中学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若干规定(试行稿)
索引号:3101181016-304001-2009-001    发布日期:2009-06-18    来源:金泽中学    作者:上海市青浦区金泽中学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整体意识,团结一致,真抓实干,努力提高学校办学质量,特对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作如下规定:

一、教学成果奖

1、预初、初一、初二年级参加片联考学科,年级均分达片平均水平,奖每位任课教师50元,每超1分加奖5元。

2、预初、初一、初二年级参加片联考学科,班级均分达片平均水平,奖每位任课教师50元,每超1分加奖10元。

3、预初、初一、初二年级参加片联考学科教师,其任教班级均分达片平均水平奖50元,每超1分加奖20元。

4、预初、初一、初二年级参加片联考中途接班的学科教师,其任教班级班级均分与年级均分的差距和接班时与年级均分的差距,每缩小1分加奖20元。

5、参加市、区会考的历史、地理、生物、计算机、政治等学科教师,其任教班级的合格率达区水平(区级以上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奖50元,每超1个百分点,加奖5元。

6、体育达标率(初三技能考)经区抽查验收,达区水平的奖任课教师50元,每超1个百分点,加奖5元。

7、考核分计算办法

考核分=任教班级均分×班级巩固率

8、初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的全区抽查(毕业会考或中考)的奖励办法另行制订。

9、说明:

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为学期考核,其他学科为学年考核。

⑵凡任教班级的均分低于片水平2.0~4.0分的减半享受第12条款,低于4.0分的不能享受第12条款。中途接班不受限制,奖励享受期为1学年。

⑶兼课教师,除享受本年级本学科教学成果奖外,还享受兼课学科的教学成果奖。

10、满工作量计算方法:语、数、英为2个班;初二物理为四个班;初三物理、化学为三个班。

(附)初三教学成果奖规定

1、五门学科总分每提高全区初中学校总分一个名次,奖每位任课教师50元;非中考学科教师享受一半。

2、学科均分每提高全区初中学校一个名次,奖每位学科教师50元。

3、任教班级均分每提高全区初中学校一个名次,奖任课教师80

4、中途接班的教师,在原有基础上每提高1分(与区均分比较),奖100

5、任教班级均分超区均分的,第一学期每班按[100n+180]元的数学式计算方法来奖励;第二学期每班按[150n+270]元的数学式计算方法来奖励(如果镇教委对学校毕业班有专项奖励的,则采用就高享受其中一项的原则)。

说明:①n为所超区平均的分值,语、数、英按150分计;物理按90分计;化学按60分计。

      ②如果同一科任教师所教平行班均分相差5.05.0以上,则所超班级奖励金额减半发放。

6、奖励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奖励学科须是由区级以上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由全区学生参加的抽查或考试,如第一学期无此形式,则按第二学期考试分计算。

7、考核分计算:

考核分=班级均分×学期巩固率

8、说明:

⑴凡任教班级均分低于校平均分2.0~4.0分的减半享受第12条款,低于4.0分的不能享受第12条款,中途接班不受此条款的限制,享受期为1学年。

⑵接班分为每学期期末统一考试成绩,化学第一学期接班分是该学期期末成绩为基准。

二、教育教学科研奖

1、获级第123等奖及鼓励奖的教师或团体,分别奖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

2、获级第123等奖及鼓励奖的教师或团体,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50元。

3、在市、区级刊物上[指《青浦教育》及“区教育科研文选”]发表的经验总结、论文,分别奖200元,100元,编入其它区级刊物的每篇奖20元。

4、说明: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级获奖,只享受最高额奖。

三、中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奖

1、获级第123等奖及鼓励奖,分别奖800元、500元、300元、100元。

2、获级第123等奖,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50元。

3、获级第123等奖及鼓励奖,分别奖50元、30元、20元。

4、同教师在不同级获奖,只享受最高额奖。

四、学科竞赛辅导奖

1、学生获级竞赛第123等奖及鼓励奖,分别奖其辅导教师500元、300元、100元、50元。

2、学生获级竞赛第123等奖,分别奖其辅导教师200元、100元、50元。

3、获级第123等奖,分别奖其辅导教师50元、30元、20元。

5、说明:

⑴同一学生在同次不同级的竞赛获奖,其辅导奖取最高级别,不重复奖励。

⑵辅导奖只设一份。

⑶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本规定经学校第一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讨论,自2005学年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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