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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加强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
市教委加强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
发布日期:2009-06-19
来源:香花桥小学
作者: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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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就2008年—2010年上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提出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各区县根据文件要求,已2008启动了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三年(2008年—2010年)规划,2008年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民办小学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比例达到74。36%,完成66所农民工子女小学办学设施改造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规定的本市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合理规划与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确保在上海工作和居住的农民工同住子女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和政府委托民办小学接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比例2009年提高到86%,到2010年外来流动人员子女全部进入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民办小学就读。到2010年初中阶段适龄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三是发挥社会力量在解决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中的作用,委托现有民办中小学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
四是加大扶持力度,逐步将符合基本条件的现有农民工子女小学纳入民办教育管理,2008年完成60所农民工子女学校办学设施改造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工作,2009年完成50所农民工子女学校办学设施改造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到2010年,基本完成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工作。
五是对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提供服务和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学校健全管理制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