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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
“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
索引号:3101182001-103000-2009-001
发布日期:2009-06-25
来源:青浦高级中学
作者: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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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以深化学校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坚持公开办学制度,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坚持和完善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
二、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吴甫光、耿艳玲、陈增国、浦勇烽、曹国辉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顾祖恩、耿艳玲、谢瑞忠、周以健、陈 荣
三、公开内容:
1、 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及重大改革方案;
2、 结构工资、奖惩及下岗分流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3、 评优、评先进、评职称等事项;
4、 财务预算决算、学校业务招待及有关经费支出情况;
5、 校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6、 各类捐助、赞助、借读款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实施办法:
1、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的工作安排;
2、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校务公开”的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3、 “校务公开”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并设立校长、书记信箱,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办“校务公开”简报、设立公开栏等形式,接受教职工有关“校务公开”内容方面的信访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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