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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幼儿园(含分园新霞幼儿园)2014学年招生通知 |
华新幼儿园(含分园新霞幼儿园)2014学年招生通知 |
索引号:3101188017-301002000-2014-003
发布日期: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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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海市、青浦区关于《2014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精神,本着“就近入园”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努力做好2014学年华新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登记时间与地点 2014年5月24、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报名地点:青浦区华新幼儿园一楼(华新镇华富街115弄58号) 2、招生人数 青浦区华新幼儿园 华富街115弄58号 公办 上海市一级幼儿园 招收125位幼儿 分园(新霞幼儿园) 新凤中路358弄92号 公办 上海市二级一类幼儿园 招收75位幼儿 3、招生对象、条件与报名要求 2014年秋季华新幼儿园招生对象为: 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招生区域内幼儿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与房产证都于2014年4 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2)幼儿户籍在本招生区域内,且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 (5)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满120分,且子女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幼儿,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注:以上5个条件依次满足;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按照幼儿现居住地划分就读校区。入园录取通知时间:6 月12、13日。(报名登记时请提供户口簿、居住地房产证或宅基证、预防接种卡,如儿童本人没户口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明、领养证;随迁子女请另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幼儿《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及有效居住证明) 注:以上所有提供的材料,除预防接种卡外,其他材料都必须提供原件与一份复印件。幼儿入园就读校区我园将按照幼儿现居住地址划分,因此,在报名登记时请家长务必提供居住地房产证明,如不提供房产证明,我园将按照幼儿户籍所在地划分就读校区。 (6)符合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对象 在优先满足以上适龄幼儿就读后,我园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再依次满足以下条件的适龄幼儿就读(先登记摸底→审核递交材料的真实、有效→8月15日之后视空余学位情况发放录取通知书): ※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且子女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幼儿; ※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居住,并持有《灵活就业证明》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子女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幼儿。 登记时请提供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或《灵活就业证明》与《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幼儿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户口簿、预防接种卡及房产证(持有双证的家长没有房产,请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注:以上所有提供的材料,除预防接种卡外,其他材料都必须提供原件与一份复印件。 4、关于港、澳、台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法定监护人已在本学区范围内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籍适龄幼儿,可凭房产证参照本学区适龄幼儿登记入园。 5、中大班幼儿的补充入园 补充入园条件:招生区域范围内出生于2009.9.1—2010.8.31的20位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08.9.1-2009.8.31的25位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报名登记所需材料同小班。(能否就读我园在8月15日之后会发入园录取通知, 未接到录取通知即我园资源有限,没有能力满足您孩子的入园需求,敬请谅解!) 报名登记时间:5月31日上午8:30~11:00,请带孩子一同前来。 6、收费标准:根据青浦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文件精神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在报名登记时见大厅公示)。 7、报名联系电话:59793787-801 程老师 张老师 青浦区华新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