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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
东方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
索引号:3101188004-105000-2014-009
发布日期: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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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财产物品是保证幼儿园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门都要管理好、用好国家财产,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的教学顺利进行,并要防止物品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安排全园经费,做到开支有计划,使用有标准。 维护财经制度,制定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按时完成年度、季度、月报表,按规定做好预计、记帐、报帐等工作。 爱护园内财产,保管好公物,建立班级财产保管制度,并相应有赔偿制度。 树立后勤为教学教育服务观念,做到有计划购物,办好验收入库手续。 定期检查园舍设备、运动器具、体育用品等设备器具,发现有损坏就及时维修。 贵重仪器、物品由专人保管。 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事务处借取。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对爱护公共财物有成绩的给予表扬,对不爱护公物、浪费较大的个人除作赔偿外,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