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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幼儿园2014年秋季招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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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幼儿园2014年秋季招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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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3101188004-301002-2014-002
发布日期:2014-05-07
来源:东方幼儿园
作者:东方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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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浦区教育局要求,幼儿园2014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开始了,现将东方幼儿园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l 幼儿园简介: 青浦区东方幼儿园是一所公办二级幼儿园,位于青浦区城东新村58号西侧(总部设有中大班)和青浦区城东新村29号南侧(分部设有小班)。招生咨询电话:59722496—602 l 招生对象、人数及收费标准
l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4日、25日、31日,共计三天。 上午 8:30-11:00 下午12:00—15:30 报名地点:青浦区城东新村58号楼西侧(东方幼儿园总部) 【报名条件与要求】 1.户籍在本区域的幼儿(提供户口簿、出生证和儿童接种证);2.持有本区域产权证的幼儿(提供户口簿、出生证、儿童接种证、房产证——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本人);3. 儿童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有本区域内户籍(提供户口簿、出生证、儿童接种证等有效证件);4. 父母持有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幼儿,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提供户口本、家长《上海市居住证》、孩子《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出生证、儿童接种证、居住证明、积分通知书)。 【招生范围】(详见地图) 本学区内中大班因搬迁等特殊原因转园或补充入园的,报名时间及携带材料与小班报名一样);户籍迁移、购房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 报名时,家长要将幼儿带来,请您务必照看好孩子的安全;同时请家长朋友们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文明谦让,做幼儿的好榜样。 直系亲属是指幼儿的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如果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而且幼儿的父母及幼儿本人与祖辈不在一本户口本上的,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东方幼儿园 201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