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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学年小蒸幼儿园招生方案 |
2014学年小蒸幼儿园招生方案 |
索引号:3101188025-301002-2017-0000
发布日期:2014-11-12
来源:小蒸幼儿园
作者:小蒸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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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学年青浦区小蒸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1 依据青浦区学前教育入园工作的原则精神,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及便民利民、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充分利用现有合法的各级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积极落实随迁子女的入园新政策(《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3)73号】),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努力做好2014年我园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区教育局托幼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2、严格控制班级数和班额数。根据学前教育相关法规严格控制班级数和班额数,将班级数、班额数控制在《青浦区2013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 3、关于来沪随迁子女的入园。 公办幼儿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园。同时,孩子须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件。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招生对象、人数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小班: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 中班: 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 (二)招生人数:小班招3个班级。每班25人,共75人; 中班招1个班级。每班30人,共30人。 (二)招生条件 1.户籍及居住所在地为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小蒸社区所辖各居委会、各村的幼儿。 2.因特殊原因未报上海市户籍的练塘镇小蒸辖区幼儿,父母一方必须持有上海市户籍,并持有所属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方予认可。 3.居住于本社区范围,父母一方在本镇就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属于自主招生范围: (1)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满120分,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入园幼儿已取得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入园幼儿已取得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父母一方持有《灵活就业证明》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入园幼儿已取得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四、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175元/月;伙食费:8元/天;课外活动费:100元/学期;生活用品费:35元/学期;课程配套标准材料费:100元/学期;体检费:20元/年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7日全区各幼儿园于开始向社会公布本幼儿园招生入园有关原则、范围、对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报名的要求和日期等。 2、新生报名登记时间:2014年5月24日、25日、31日共三天。 3.报名材料准备: (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上海市户籍幼儿,由家长带领,幼儿须到场,带好四证原件到幼儿园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户口簿(父母、幼儿)、●身份证(父母)、●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2)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带领,幼儿须到场,带好各类证件以及相关证明到幼儿园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户口簿(父母、幼儿)●身份证(父母)●上海市居住证(父或母)●上海市灵活就业证明(父或母)●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或母、幼儿)●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居住证明(父或母)●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4.查验资料登记报名:幼儿报名登记入园,来沪随迁子女需填写相应的报名登记表。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认真核查相关证件,仔细核对家长所填信息,登记幼儿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号码;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号码、灵活就业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确保幼儿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5.入园前体检: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6.发放入园通知书:6月12日,发放入园通知书。 7.自主招生安排:5月24日、25日、31日为自主招生登记日,待审核相关材料后于8月22日发放入园通知书。幼儿入园情况以入园通知书为准。
六、招生工作的其他要求 1.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炜;组员:吴燕英 王彩华。 主要职责: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耐心接待家长咨询,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努力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2.确定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 由胡炜、吴燕英、王彩华、丁春娟、戴琼组成。 所有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应当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工作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做好登记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3.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59811676-8002(行政室 吴老师)。 4.招生报名地点:小蒸幼儿园中1班教室 小蒸社区共喜路167号。
小蒸幼儿园 201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