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幼儿园基础教育信息公开 >
2012年重固幼儿园招生方案 |
2012年重固幼儿园招生方案 |
索引号:3101188015-301002-2017-0000
发布日期:2012-05-11
来源: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作者:重固幼儿园 |
|
|
2012学年重固幼儿园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2012学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相关精神,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及便民利民、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招生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园内现有资源,尽力满足重固镇地区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努力做好2012年我镇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教育局托幼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原则,努力满足本镇3—6岁幼儿入园要求。
3、根据学前教育相关法规规定严格控制班级数和学额数,按要求将班级数、班额数控制在《青浦区2012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随意超计划招生。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本园2012年秋季招生对象。
(二)招生条件
1、重固镇地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迁移截止期为2012年5月31日)。
2、持有重固镇地区产权证,产权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2年5月31日之前办理的。
3、儿童本人暂无本地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重固镇常住户口。
4、持有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B证(有效期在1年及以上的),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重固镇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
5、港、澳、台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居住于重固镇范围内并愿意在重固镇入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区侨办、外事办开具证明)。
(2)法定监护人已在重固镇范围内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入公办幼儿园的,可参照本区外省市适龄幼儿入园及上海市外籍适龄幼儿入园的相关要求就近入园。
6、智力、听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青浦实验幼儿园特教班报名登记。
四、招生工作时间节点
1、5月7日制订好幼儿园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计划、招生区域范围、幼儿园性质、等级、收费标准、招生联系人及电话等。
2、5月8日将本园的招生方案交区托幼办(街镇幼儿园需镇社发科认可并盖章)
3、5月10日开始向社会公布本幼儿园招生入园有关原则、范围、对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报名的要求和日期等。(向各村和居委妇女主任发放招生方案、网上公布)
4、根据区托幼办要求,本园的招生时间为: 5月27日,6月2日-3日。
5、6月6日公办上报“新生报名情况汇总表”
6、6月16-17日发放入取通知书。(由各村、居委妇女主任来园领取后发放至家长)
五、招生工作的其他要求
1、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负责人,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努力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2、招生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登记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六、本园2012年度招生公示内容 七、报名登记时家长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带领,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重固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登记幼儿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名称、学历、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幼儿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八、招生程序
家长进门领取报名序号单(保安发放报名序号单)—招生领导小组人员审核材料--填写幼儿入园登记表,接受咨询—招生领导小组人员汇总幼儿入园登记表—审核、发放入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