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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青浦区庆华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索引号:3101180002-301002-2017-0000    发布日期:2010-06-08    来源: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作者:庆华小学

一年一度的小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现就今年的学校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06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准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在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实施招生工作。

二、学校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范围(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环城河至东大盈江以东(包括城北新村、龙威新村、新北花苑)、公园路以北、盈港路以南、浦仓路以西(除界泾港小区)。

2、招生对象2000831日前出生的学龄前儿童

3、招生计划数:4个班级,每班40名左右,约160名学生。

三、学校招生工作原则

1、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2、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所有学区内的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学。

3学校在满足学区内本区户籍入学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现有招生能力,可接受部分非本区户籍的及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入学。

4、在招生过程中,对于因城区扩大、行政区划调整及工业园区拆迁等因素带来的招生困难,学校应在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积极配合,给予支持,妥善解决。

四、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15月中旬,学校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等。

2513日学校依据教育局的安排派相关工作人员到指定的幼儿园对招生对象进行户籍、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审核。

3、待区教育局划定学区后,于613日派相关工作人员到教育局核定本学区内的招生对象。

4619日,学校填写好学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新生)的入学告知书,于次日向各新生发放入学告知书。

5625日,学校集中办理“就近免试入学”学生(新生)的入学手续。

66月底,将已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信息输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库。8月底,新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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